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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公安部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瘟疫病毒、癌症车祸等灾难组成的灭共力量盯上了

共匪国公安部日前发布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妄图给邪恶反人类、屠杀数亿人民、罪大恶极的魔鬼共产党卖命维稳、牟取升官发财,相关责任人如建议者、决策者、撰稿者、实施者等人,必然逃不掉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就像清朝那个建议“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头令的建议者孙之獬在路上被人杀死全家,且清廷不给抚恤,而采纳剃头建议的决策者多尔衮也被鞭尸。中国共产党是邪恶的反人类魔鬼!中共邪恶,天灭中共!瘟疫病毒、癌症车祸等灾难组成的灭共力量会攻击感染、淘汰消灭共产份子、亲共份子,当然会盯上共匪公安部《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责任人,待机发作。

而且共匪妄图钳制网络言论的阴谋是不会得逞的,因为共匪就没那个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并且越钳制,越会导致中共国民意舆论高压锅爆炸式反共,加速中共邪党灭亡。害怕灭亡的共匪,也不敢极端强制推行它所谓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否则激起民变,相关共匪党官爪牙就可能会被更高共匪问罪。只要人民敢反抗,共匪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就推行不下去。所以共匪公安部的所谓《网络犯罪防治法》,更有可能是一方面对上骗取经费、另一方面对下吓唬粉红等蚁民的新烂尾项目而已。对于识破共匪的邪恶、愚蠢、低能、虚弱、濒亡真相的人们,已经声明退出共产党的党团队组织,远离共产党,抵制共产党的人们来说,共匪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啥也不是,等着烂尾而已。


以下原文请见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26/02/06/1094629.html 《翻墙罚50万 境外也追责 大号朝鲜版恶法拟出台 (图)》

2026年2月5日,在这一天,中国著名人权律师、“709大抓捕”幸存者王全璋,再次站在了捍卫法律与人权的最前线。针对中国公安部日前发布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王全璋公开发声,并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书,直指公安部“越权立法”,痛斥该草案严重违反《宪法》及《立法法》,呼吁立即撤销。

剑指公权力 王全璋的法理反击

事情源于2026年1月31日,中国公安部悄悄发布的一则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拟出台《网络犯罪防治法》。这份草案甫一问世,便因其严苛的管制条款和无限扩大的管辖权引发舆论哗然。

面对这一旨在打造“数字监狱”的新规,王全璋律师没有选择沉默。他在研读草案后,向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了措辞严厉的建议书。王全璋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核心法理逻辑:

公安部无权立法:王全璋指出,根据中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凡涉及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和处罚,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即制定法律),而不能由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公安部通过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来确立。

严重违宪:该草案试图通过行政手段赋予警方极大的裁量权,实质上绕过了司法程序,直接侵害了公民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公安部此举属于典型的“越权”,是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公然侵蚀。

王全璋强调,若任由执法机构自我授权、自我立法,中国将彻底沦为“警察国家”,法律将不再是保护公民的盾牌,而彻底沦为统治者的刀把子。

恶法细节曝光 全球追责与“数字连坐”

这份引发王全璋强烈反弹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被观察人士称为“反人类恶法”。其核心条款显示,中共当局正试图构建一套对内严防死守、对外长臂管辖的全球监控体系:

草案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中国境内公民,还延伸至境外公民。这意味着,即便身处海外,若在网络上发表中共不认可的言论,也将面临法律追究。

严禁“数字隐身”:强调绝对的网络实名制。严禁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网际网络服务;严禁无正当理由持有非本人账号;严禁解封已被封禁的账号。

明确禁止切换虚拟网络定位功能(如VPN、改IP),任何变更需向当局报备。个人和组织若提供帮助他人获取被阻断境外信息的技术支持,即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之前的“翻墙”上升为犯罪级别。

不仅封口 还要“封人”

境内人员:若传播官方不认可信息或损害所谓国家利益,将被实施边控(限制出境);境外人员/机构:若违反规定,将被冻结财产、限制在华投资,并面临禁止入境的制裁。

重罚机制个人最高可罚款50万元人民币及拘留15天;涉事机构最高罚款500万元并吊销执照;治理模式从“网信办行政”转向“公安部警务”。

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分析指出,此法的抛出具有标志性意义:中国网际网络治理模式正从过去由网信办主导的“行政管理”模式,正式转向由公安部牵头的“警务主导”模式。

过去,删帖、封号多属于行政处罚;而新法一旦实施,翻墙、发帖、甚至持有境外账号都将直接与刑事犯罪挂钩,伴随而来的将是拘留、罚款和边控。这标志着中共对网际网络的管控从“防守”转向了“进攻”,意图消除所有不受控的“死角”。

社会各界的恐慌与愤怒

“国内上网越来越难,现在是连退路都要堵死。”北京网民乐明(化名)对媒体表示,该法案实际上是将原本口袋罪性质的“寻衅滋事”直接具象化为网络犯罪。

打击数字游民:许多在中国境内使用境外银行卡、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或远程工作的“数字游民”,将因“持有非本人账号”或“非法买卖境外卡”而面临牢狱之灾。

噤声知识界:乐明提到,像劳东燕等法学学者已不敢轻易发声。条款的模糊性让所有人自危,哪怕是不谈政治的科技博主,也可能因介绍技术工具而获罪。

“这是完全朝鲜化的前夜。”大陆律师杨天(化名)痛斥该法是“以法律之名行剥夺人权之实”。他指出,中共权贵虽然在经济上不敢完全回到毛时代,但在政治控制上已全面回归。因为无法物理上切断所有连结,所以要用严刑峻法恐吓每一个试图翻越防火墙的人。

前北京律师、独立学者赖建平则认为,中共意在将中国变成一个“大号朝鲜”,并全球追杀反共力量。这不仅是对中国人的威胁,也是对正常国家主权的挑战。加拿大等与中国签有警务合作协议的国家,恐将面临国内舆论的巨大反弹。

数字极权的图穷匕见

王全璋律师的“硬刚”,不仅是一次法律专业的抗辩,更是一次对良知的坚守。然而,随着《网络犯罪防治法》推进的步伐,中共当局意图将“局域网”升级为“数字监狱”的野心已昭然若揭。

正如“中国人权”在声明中所警示的:这套法律试图将出境权变成可随意剥夺的行政特权,将虚假信息定义权作为跨境制裁的武器,并试图合法化对他国主权和全球网际网络自由的践踏。这不仅仅是中国内部的事务,更是对全球文明价值的一次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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